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112年1月13日桃教資字第1120004195號函續辦。
二、旨揭填報說明如下:
(一)請貴校依據實際使用需求,由有PaGamO使用需求之教師
(導師或科任教師)填報,俾利帳號開通設定。
(二)請於112年3月31日下午5時前,至表單填具「PaGamO各校
實際需求調查表」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M6yPX8FotgVYxXNB6)。
三、本案授權係訂閱制,為利控管本案執行效益,本局將持續
追蹤學校使用狀況,倘未使用或使用成效不彰,將停用帳號使用權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