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113學年度上學期課後班學生上課名單請詳閱附件。名單如有異動將即時更新。
2.錄取標準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序,每班人數上限25人左右,並依課後照顧服務班管理辦法規定,優先招收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與原住民兒童,且招收身心障礙兒童應酌予減少該班級人數。
3.錄取課後班之學生,如家長有其他考量而讓孩子做其他安置,請於提前告知本校註冊組,以利安排候補入班。
4.若錯過報名期限,想再報名者,舊生請一律於8/29返校日,新生請一律於8/30開學當日上午領取上課同意書排候補,有缺額時,8/30上午將依順序電話通知入班上課。
5.本校課後照顧服務結束後,並無值班人員,請務必於下午5:30前由家長接回,以確保孩子的安全。若因路程緣故選擇讓學生走路回家,或因故延遲到校接回孩子,家長需自行負責學生放學後之安全責任,並建議安排孩子到能配合家長作息之安親班照顧。
6.基於安全考量,課後班放學後,不便讓學生在校園逗留,請學童盡快回家。學生如想在在校活動,請家長陪同。
7.請協助指導孩子愛物惜福、與同學和睦相處並遵守學校及老師的規範,若不服從老師指導並屢勸不聽,累計兩 次以上,將通知家長帶回並予以退班。
8.課後照顧班之服務以回家作業指導為主,屬托育性質,家長仍有自行輔導學生課業之責。且為安全考量,授課老師將於全班作業完成後才會帶學生進行團體戶外活動。
9.基於學童安全考量,若當日安排孩子中途離校補習,務必有補習班老師或家中成人自行接送,不讓未成年孩子自行出入學校行動。若無法配合,請安置孩子到校外安親班。
10.8/30開學日,課後照顧班即開始上課; 修業日前一天(1/17) 為課照班結束日。1/20修業日放學後請家長自行安排學生接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