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桃園市立各級學校經濟弱勢學生早午餐費補助要點辦理。
二、本案係為避免經濟弱勢學童於暑假在家期間,因「家中無法提供午餐」甚至三餐,致使學童無法溫飽,爰補助本市所屬學校學生114年度寒假期間(114年17月21日至2月10日,共21天),每人每天補助65元餐費。
三、本校寒暑辦理方式:學校製作餐券,學生持券每天中午,至便當店取愛心便當。
四、本案請導師於實訪後就學生家庭狀況之需求提出推薦名單(非由家長申請),補助優先序號請學校召開審查小組會議確實依學生家境狀況及需求(非依身分別)進行審查。
五、受補助學生若曾多次未領取學校辦理之本案愛心午餐,請學校確實了解原因後斟酌該生補助之需要,必要時請予以其他協助。市府預算有限,本案補助請學校審慎查核,將資源給予真正需要補助之學童。
六、114年寒假愛心午餐補助推薦表填報連結:
https://forms.gle/4e7FrB6acmpqpmLc9
備註:本案請勿與其他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午餐相關費用及資源重複申請,經查重複者應予繳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