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地址: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 承辦人:高琪萱 電話:03-3322101#7467 電子信箱:066129@ms.tyc.edu.tw |
受文者:桃園市平鎮區義興國民小學
|
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終字第1120111887號 |
速別: | 最速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主旨 (376735100E_1120111887_ATTACH1.pdf) |
主旨: | 檢送「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水墨畫類國中普通班組(含技藝班)決賽現場創作試辦簡章」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11月3日藝視字第1120003313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有關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,須現場創作之類組,擇定為「水墨畫類國中普通班組(含技藝班)」,該組別日後決賽經評審委員初選擇優作品之參賽者,應參加112年11月11日(星期六)13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(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45號)舉行之現場創作。 |
三、 | 獲初選擇優作品之參賽者名單,預定112年11月9日前於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(https://web.arte.gov.tw/nsac/index_news.aspx)公告,敬請該類組參賽者留意。 |
四、 | 旨揭簡章及比賽要點可逕至前揭官網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。 |
正本: |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 |
副本: |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、本市各公立高中職、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