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平鎮區義興國民小學 開會通知單
受文者:全體專任教師及職工代表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
速 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 件:
開會事由:召開義興國小109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校務會議
開會時間:中華民國110年3月3日(星期三) 13:00
開會地點:義興國小視聽教室
主持人:馮立縈校長
聯絡人及電話:教務處鄭秀儀主任4913700#210
出席者:校長、會長、全體專任教師及職工代表、家長代表
列席者:
副本:
備註:
2.及第十一條第三項:「相關提案,應在開會之七日前向學校提出。」
義興國民小學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校務會議提案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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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案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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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 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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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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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 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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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 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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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以單位(如學年、處室)為提案主體
2. 110.2.24(三) 12:00前mail至文書組信箱k481221@yahoo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