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公告事項 (詳如附件)
應試注意事項
時間 |
配合事項 |
8:00 |
家長得帶考生進入試場熟悉場地。 |
8:30 |
(第一次廣播)試務人員進入試場進行場佈,家長可以陪同考生在走廊等候。 |
8:45 |
(第二次廣播)考生進入試場準備,請家長離開試場,校方將進行清場工作,確保考試順利進行。 |
9:00 |
考生正式施測。 |
備註:正式施測鈴響後,遲到逾15分鐘者(9:15)依照試場規則,考生不得進入試場應試。
離場時間 |
試場編號 |
考生鑑定證號碼 |
11:00 |
第1試場(A101)~第11試場(A206) |
1130001~1130319 |
11:10 |
第12試場(A301)~第23試場(A406) |
1130320~1130667 |
11:20 |
第24試場(B101)~第36試場(C403) |
1130668~1131033 |
11:30完成放學 |
汽車建議可停放於試場周邊設立之停車場後,再步行至本校辦理考生報到或接送考生事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