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1.導師實訪後就學生家庭狀況之需求提出推薦名單(非由家長
2.申請對象:
本案係為避免經濟弱勢學童於暑假在家期間,因「家中無法
提供午餐」,致使學童無法溫飽,爰補助本市所屬學校經濟
弱勢學生113年度暑假期間(7月1日至8月29日,共60
天)每人每天60元午餐費。
3.本案請勿與其他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午餐相關費用及資源
重複申請,經查重複者應予繳回。
4.寒假愛心午餐辦理方式:
學務處印製午餐餐券,學生持餐券至灶腳便當店領取便當。
5.補助審查會議:
113年5月24日14:30
6.填報連結:
https://forms.gle/wRq8eUWvJjgCrXfV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