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文者:桃園市平鎮區義興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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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3年7月4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終字第1130062804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主旨 (376735100E_1130062804_ATTACH1.pdf、376735100E_1130062804_ATTACH2.pdf) |
主旨: | 函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「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」決賽之指定曲團體項目及個人項目各1份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7月1日藝演字第1130001992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案指定曲經預告期間廣納各界意見後,調整修正詳如附件紅色標記處;其中團體項目管樂合奏高中職第2首因曲譜無法購得,更換為「By the Rivers Edge」。參賽者可逕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default.asp查詢。 |
三、 | 旨揭決賽指定曲目若有後續補充說明,統一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,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