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公告 人事室 - 公文轉達 | 2025-02-10 | 人氣:54

一、依據國教署1142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0502號函及「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作業原則」(以下簡稱商借原則)辦理。

二、為辦理旨揭業務,國教署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相關行政工作,說明如下:

()教師資格:

1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不含偏遠、離島、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)之編制內專任教師。

2、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,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、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者。

3、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,且認真負責者。

4、須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之操作,並具公文寫作能力者。

5、未曾受刑事、懲戒或行政處罰者。

()商借期間:自11481日至115731日止。

()服務地點:國教署臺中辦公室(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 4號)。

()辦理業務:高級中等學校課程及教學相關行政業務。

()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
三、請有意願之教師,於114331日(星期一)前將填妥之 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承辦人員信箱(e 2215@mail.k12ea.gov.tw),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。

四、檢附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1份。

桃園市義興雙語創新學校

Yi Xing Bilingual & Innovative School, No. 55, Yixing St., Pingzhen Dist., Taoyuan City 324, Taiwan (R.O.C.)

地址:32446 桃園市平鎮區義興街55號 電話:(03)491-3700 傳真:(03)491-3748

員工性騷擾/職場霸凌防治專用信箱: e1e1@ms.yhes.tyc.edu.tw, 專線電話: 03-4913700 轉 710

© 1998-2024 桃園市義興雙語創新學校.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