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本局112年6月14日桃教資字第1120056626號函續辦。
二、為鼓勵本市中小學學生利用網際網路互動學習,提升學習邏輯思考能力,
並提供學生資訊應用技能觀摩及評量交流之機會,特辦理旨揭競賽。
三、旨揭競賽資訊摘錄如下:
(一)競賽項目:電腦繪圖、簡報製作、專題寫作、動畫設計 及遊戲設計。
(二)參加對象:本市公私立國民中、小學之學生,A類與B類 每位學生各限報一項。
(三)競賽時間:
1、初賽:各校於112年10月11日前舉辦校內初賽。
2、複賽:112年10月18日至20日於各校電腦教室舉行。
3、決賽:
(1)A類:112年11月7日至10日於各承辦學校舉行。
(2)B類:112年11月11日至12日(俟報名結束後公告競 賽地點)。
(四)其他競賽資訊請詳閱實施計畫。
四、有關指導學生參賽獲獎教師,依競賽結果及「桃園市市立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」另案敘獎。
五、參賽領隊或指導教師於決賽當日,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 公(差)假登記;活動當日適逢假日,
得依實際出席情形 於二年內覈實補休。
六、倘對競賽有任何問題,請依競賽項目洽詢各承辦學校。